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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02:59 AM

本帖最後由 朱鳳清 於 2015-4-4 12:13 PM 編輯

第三十章 志向高遠

  很讓人灰心喪氣的理想,至少王家兄弟聽完後,滿腔雄心壯志像被針戳破的皮球似的,瞬間氣全漏光了。

  兄弟二人腰桿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飛快耷拉下來,由剛才的挺拔勁松變成了身後的歪脖子樹。

  「兄弟,你是個有大本事的人,咋這麼沒出息咧?」王樁怒其不爭的嘴臉跟李道正訓兒子一樣一樣,分外欠抽。

  遙望漫天繁星,李素不置可否的笑。

  怎樣跟兩個只活了十幾年的家伙解釋一個活了兩輩子的人的心境?嗯,對牛彈琴或許還更有效果,彈一首西班牙斗牛曲,牛都喘粗氣,這倆貨不同,不但長相丑得完美躲過了所有的人樣兒,而且李素嚴重懷疑他們脖子上那顆東西不是腦袋,是腫瘤。

  「哥,我們說要走出去,去哪裡呢?」王直的眼裡充滿了矛盾的興奮和迷茫。

  少年人幾乎都曾有過的眼神,心志比天高,一旦說到具體了,頓時茫然無措。

  王樁今天的智商有超常發揮的現象,沉默一會兒,仰起頭看著星空,豪情得連語氣都變成了詠嘆調:「走出去,當府兵,戰場殺敵立功……」

  啪!

  一記重重的巴掌狠狠抽在王樁的後腦勺上,抽得王樁剩下的詠嘆調霎時變成了哀嚎。

  「王八蛋,想死先給你爹娘送了終再說,一家人好不容易逃過天花撿了條命,好日子沒過幾天又去入府兵,你們兄弟死了不要緊,爹娘咋辦?不孝的東西!」李素難得認真嚴肅的罵開了。

  王家兄弟自從天花瘟疫時得了李素的活命之恩後,一直對他很服帖,被抽了也不生氣,揉了揉後腦勺,王樁咧嘴笑道:「聽說陛下打掉東/突厥後,年年對外用兵,要把咱們大唐周圍的鄰國都收拾一遍,而且軍功也越來越厚重了,入了府兵,跟隨大軍出去打一仗,多砍幾個敵人的腦袋,回來賞田賞錢咧……」

  李素氣得想笑。

  說得簡單,好像打仗就是跟著大軍出去砍幾個腦袋拿回來換地換錢一樣,李素雖然沒經歷過戰爭,但他知道戰爭有多麼可怕殘酷,大唐如今雖說兵鋒正盛,看誰不順眼就揍誰,把周圍的鄰居們嚇得瑟瑟發抖,但只要是戰爭,就一定會死人,這倆腦子一根筋的貨上了戰場,死亡的概率絕對高得可怕。

  累了,不想跟王樁爭了,抽他抽得手疼,明日偷偷跟他爹聊聊他兒子的遠大志向,然後看這兩兄弟被吊起來抽,美滴很。

  「我想通了……」李素忽然改了口風,神情很嚴肅,目光透著一股子欣賞,非常誠懇地看著王樁道:「我尊重你們的志向,好好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吧,大丈夫生於世間,富貴功名當從馬上取!」

  「哎呀,還是你有學問,這話聽著提氣,好!」王家兄弟樂得眉眼不見,連連點頭。

  決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議,抽他們的鞭子先用鹽水泡一泡……

  …………

  玩夠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時已近深夜,推開門,堂屋中間的桌上一盞油燈未滅,湊著昏暗的燈光,見老爹臥在床榻上有節奏地打著呼嚕,李素放下心,燒了點熱水洗臉洗腳,這是李素兩輩子都沒改過的習慣,日子過得再窮,基本的潔身習慣還是要堅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滿臉困意,打著長長的呵欠躡手躡腳爬上床,剛躺下沒來得及閉眼,耳邊響起老爹陰森森的聲音。

  「慫貨,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懶得動,明早起來看我怎麼抽你……」

  說完李道正繼續打起了呼嚕,睡得那叫一個香甜。

  李素失眠了。

  **

  長安城。

  宿國公兼左領軍衛大將軍府今晚張燈結彩,大宴賓客。

  這位名頭響亮的國公爺兼大將軍姓程,名咬金,後改名為知節。是的,就是那位古今聞名,鬼見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後民間有句俗話叫「半路殺出個程咬金」,可見此人多麼的煞風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貞觀十一年,剛開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戰頻繁,國朝名將如李靖,李勣,秦瓊,尉遲恭,程咬金等將領多年來浴血奮戰,滅國破城無數,軍功無以復加,於是加封諸將以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國公改封為盧國公,實食邑七百戶。

  從宿國公改為盧國公,從爵位上來說,頂多算是平調,為何程咬金要大肆慶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稱呼和賜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時的「宿國」和「盧國」皆屬山東一帶,那一帶恰好是程咬金的家鄉,將爵名冠以家鄉之名,足可見大唐皇帝陛下對其何等的寵信,而「宿國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淵封給他的,如今貞觀十一年,李世民又將其改封為盧國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東老家,足可見多年恩怨風雨後,兩代帝王對他的寵信仍不減分毫。

  以程咬金這種平日練武時多舉了幾下石鎖都要呼朋喚友慶祝的人來瘋性子,改封國公這麼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熱鬧一番?

  新的御賜盧國公府牌匾掛上門楣,程府一片喧囂鼎沸,李靖,李勣,尉遲恭等軍中名將放聲大笑,長孫無忌,房喬,褚遂良等文臣看著一幫粗鄙漢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風雅之人,怎能受得了這般聒噪吵鬧的宴會?奈何這姓程的匹夫恬著老臉上門相請,請不動索性便將他們直接扛在肩上飛奔而去,任由他們怎生怒罵叱喝,姓程的老貨就是不聽,一路走街過市,跟搶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將他們各自扛進程府。

  武將們敞開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時,長孫無忌等文臣卻搖頭沉默,如同被綁架的人質般垂著頭,在眾多歡騰的人群中頹然嗟嘆。

  今日被這老貨扛在肩上走街過市,為了吃這頓酒宴,把自己的老臉都丟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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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12 PM

本帖最後由 朱鳳清 於 2015-4-4 12:14 PM 編輯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程府的酒宴透著濃郁的武將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漿,肉是煮成一大塊的鹿肉,一整只的雞肉,細心的文臣們還發現裡面有大塊的牛肉,於是目瞪口呆,顫巍巍指著程咬金,程咬金這老貨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莊上的牛一腳踩空摔死了,咋地?」

  別的肉倒好說,貞觀年間,牛是最寶貴的生產資源,朝廷欲興牛政終無所得,只好將私自宰牛列為違法,民間有私宰牛者,不僅要罰錢,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邁或受傷殘疾,向官府報備以後才准許宰殺。

  至於程老匹夫莊上的牛,不知為何死亡率特別高,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幾乎頓頓都有牛肉吃。早有無數御史參過程咬金,可這老貨根本不懼,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於為何每年摔死那麼多,嗯,我莊子風水有問題,求陛下再賜幾百畝地試試,沒准就不死牛了。

  面對這麼一塊滾刀肉,李世民和御史們拿他毫無辦法,只好恨恨罵幾句「老匹夫」,剩下的,只能睜只眼閉只眼了。

  武將齊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風格截然不同,文人們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羈」,武將們則只能叫撒酒瘋。

  漆耳杯裡的三勒漿被武將們牛飲般灌進嘴裡,酒宴的氣氛也漸漸達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聲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執於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頓時妖風陣陣,魔王亂舞。武將們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輩子交道,卻至今看不出這斧法的深淺,反正今日看著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變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亂招勝有招的經典斧法,武將如李靖,李勣等人看累了,不想再看了,昧著良心叫好便是。

  至於文臣們,看都不看這老匹夫舞斧,只是為了自身安全著想,大家已悄悄挪到了武將們身後,老匹夫舞到忘形時大斧脫手飛出,也是常有發生的事。

  「好斧法!」花園廊子下,程府一眾晚輩鼓掌叫好,其中叫得最起勁的正是程府長子,年僅十九歲的程處默。

  程咬金正是人來瘋的性子,見有人誇贊,不由舞得愈發虎虎生風,而且一招一式也愈見凌……亂?

  最後程咬金終於舞得盡興,隨手將大斧朝花園廊子一扔,噗地一聲悶響,大斧重重劈進廊頂的梁木裡。

  「好兒子,你也照著耍一套!」程咬金哈哈大笑。

  宣花大斧離程處默的頭頂不足一尺,到底是將門子弟,程處默面無懼色,跟老爹的人來瘋德行一個樣,縱身一跳,跳進了堂前空地上,大聲道:「爹,孩兒今不耍斧,孩兒今要作詩!」

  「噗——」

  坐在武將身後的長孫無忌,房喬等文臣們不約而同噴了酒,噴得李靖,李勣等人背後全濕,包括武將在內,所有人同時嗆咳起來。

  程咬金呆呆站在院中,看著同僚們不太捧場的咳嗽聲,還有兒子程處默一副文人騷客衣袂飄飄的混蛋樣,程咬金為難了,他也不知道此時該沖上前把這幫同僚挨著個兒的揍一頓,還是狠狠抽兒子一頓,以此教訓他的不務正業。

  想來想去,程咬金終於做了個很有禮貌的決定,他決定先抽兒子。

  再怎麼說他也是今日酒宴的主人,主人揍客人未免有點無禮,兒子無所謂,生兒子就是用來抽的。

  蒲扇般的大巴掌狠狠抽向程處默的腦袋,程咬金一邊抽一邊罵:「叫你耍斧子,你個混帳要作詩,作詩有甚好?光說不練假把式,廢物干的事情,小混帳要把俺程家的老臉都丟光嗎?」

  「住口!」

  「老匹夫,安敢辱我文人!」

  長孫無忌房喬等人發飆了,老匹夫沒好話,張嘴就把所有文臣都罵進去了,而且還是當著面罵,真是存世稀少的奇葩。

  程咬金也是個混帳性子,此刻索性也不管什麼主人客人了,叉著腰跟長孫無忌對罵起來,雙方你來我往大吵不休,歡騰鼎沸的宴會眼看要變成一場群毆。

  「都住口!當著晚輩的面吵吵,你們要不要臉了?」李靖終於看不下去了,站出來沉聲喝止。

  李靖是大唐軍方的領頭人物,威名赫赫的軍神,任誰都要買幾分面子,雙方悻悻怒哼一聲,暫時休戰。

  李靖和顏悅色看著默默羞愧的程處默,笑道:「丟人的是你爹,你羞啥?抬起頭來,作詩也不錯,教長孫大人和房相瞧瞧,咱們武將子弟裡也有舞文弄墨的大才。」

  程處默這才收拾心情,清咳兩聲道:「各位叔伯,晚輩獻丑了,晚輩是將門子弟,讀書也是……也是湊合的,這就作一首聽著提氣的詩,請各位長輩品嘗……品位,咳,品鑑?」

  蒲扇大的巴掌又抽來,程咬金城牆厚的老臉竟也羞紅了,惡狠狠道:「瓜慫,少給老子廢話,作你的詩!」

  程處默挺起胸肌,大聲念道:「秦時明月漢時關,萬裡長征人未還。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

  一片寂靜!

  長孫無忌,房喬,褚遂良等人略帶幾分戲謔的表情漸漸變得凝重,默默頌念幾句後,神情越來越呆滯,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震驚。

  程咬金的心也提得老高,詩這東西他不懂,他只懂得看臉色,見長孫無忌等人目瞪口呆的樣子,程咬金也摸不准這詩到底好不好,此時到底應該摸著兒子的頭以示贊賞,還是再抽兒子一記以示懲罰。

  不僅是長孫無忌等文臣,李靖李勣這些名將也是文韜武略無所不能的,良久,李靖帶頭,眾武將轟然喝彩,齊聲喝道:「好詩!千古流芳足矣!賢侄大才,程老匹夫,你家風水真邪門了。」

  「這詩好,果然提氣,把咱們大唐武將的威風全抖落出來了。」

  程處默也很得意,昨日這筆買賣果真值了,可謂物美價廉,下次再見那小子,必須五星好評。

  宴會氣氛終於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風景的喝聲:「慢著!」

  長孫無忌輕捋黑須,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緩緩道:「賢侄此詩確實不錯,只是……賢侄莫怪老夫說話直爽,此詩,果真是你所作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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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18 PM

第三十二章 龍城飛將

  長孫無忌的話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輕,文人的世界裡,最出眾的人永遠是自己。

  不過今晚長孫無忌的懷疑是對的,毫無懷疑才叫瞎了狗眼,長孫無忌剛說完,房喬褚遂良等人連連點頭。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話糙理不糙,從遺傳基因來說,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經地義,程處默是個什麼性子,長安城裡誰家不知道?魚肉百姓倒不至於,卻也號稱長安一霸,整日領著國公國侯家的一幫子紈絝子弟吃喝玩樂兼打獵,至於讀書,自然也讀的,程處默讀書的事跡比他的長相更出眾,三年氣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現在還只基本達到認字的程度。

  如今這個小混蛋搖身一變,從粗人忽然變成了詩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稱絕世的好詩,在座的都是一幫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誰會信程老匹夫能生出這麼一個兒子?

  長孫大人發話,程處默不能不答,聞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當然是我作的。」

  理直氣壯的態度很正確,花了錢嘛,東西自然是他的,程處默毫不心虛。

  長孫無忌呵呵一笑,慢條斯理捋著黑須,與房喬褚遂良等人交換了一個會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詩,既然賢侄說此詩是你所作,老夫對此詩有一處不解,還望賢侄解惑……」長孫無忌的笑容有點陰。

  程處默終於心虛了,額頭冒出了冷汗。

  詩呢,當然是他的,花了錢嘛,但是……自己的東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嗎?

  程處默尷尬之時,程咬金卻興沖沖大笑道:「俺兒子文武雙全,有啥不懂的盡管請教,嚇死你們這幫老雜……老長輩。」

  長孫無忌也懶得計較程咬金的口無遮攔,笑道:「好,老夫且問你,『但使龍城飛將在』此句,『飛將』所指何人耶?」

  程處默想哭……

  他現在才發覺這筆買賣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應該讓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釋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飛將,飛將嘛……」程處默被逼得黑臉泛起紅光,遲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著程咬金道:「飛將自然是我爹!」

  長孫無忌笑道:「哦?你爹為國征戰沙場多年,戰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與你爹相識數十載,怎從不知你爹竟有『飛將』之美稱?」

  被長孫無忌這老家伙逼到這個份上,程處默硬著頭皮索性放開了編瞎話:「有天我爹喝多了,獨自爬上家裡的房頂撒酒瘋,撒了一陣從房頂跳下,一頭扎進後院的池塘裡,從此我爹有了『飛將軍』的雅號……」

  「噗——」堂內所有人全部噴了。

  長孫無忌快笑抽了,上氣不接下氣道:「原來竟是這般得來的雅號,漢朝李廣將軍泉下有知,亦當欣慰『飛將軍』名號後繼有人,幸何如之。」

  詩中出處,賞詩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詩的人不明白,很尷尬的場面。

  程咬金氣得老臉發綠,在揍兒子和揍客人之間猶豫了一番後,終於決定先揍客人,太氣了,不能忍。

  「長孫老匹夫,你出來,俺跟你決一死戰!」

  ***

  因為李素的一首詩,幾位國公名臣名將打成了一鍋粥,而李素渾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過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畝田,李家也算是村裡的小地主了,當然,比起同村的東陽公主還差得遠。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論上來說,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個階級了,剝削階級。

  李素仍每天堅持上村學,老爹盯得緊,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課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畢竟他只是窮教書的,對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須折」的大詩人,他能教什麼?

  不過李素的短處卻還是被郭駑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寫得太臭,郭駑實在忍不下去,於是每天在學堂裡,別的學生搖頭晃頭子曰詩雲的時候,李素總有特別的優待,郭駑給他特制了一個小沙盤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許多字帖拓本貢獻出來,讓李素專門練字。

  李素並不反對練字,事實上他也是一個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筆臭字他比郭駑更忍不下去,練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倉頡造字以來,華夏漢字比文化更淵遠,有了毛筆之後,漢字的字體愈發多變。貞觀年間,最流行的字體莫過於飛白體,無論朝堂還是民間,皆以飛白為主。

  飛白早在漢朝便有,後來書聖王羲之和他的兒子王獻之尤精飛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級腦殘粉,酷愛模仿書聖筆跡,上有所好,下必效之,於是飛白這種字體迅速在貞觀年間成為時尚。

  坦白說,李素並不太喜歡飛白這種字體,其勢太過渾圓,著筆太過無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畫成鬼畫符模樣,很難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後,終於做了一個很正確的決定——努力學好飛白體。

  對於一個寫字其臭無比的人來說,有資格挑挑揀揀嗎?

  再說,隨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條,非要在這種小事上標新立異跟所有人作對,有必要嗎?

  每天在學堂裡練兩個時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爾扛著農具到自家田裡幫老爹干點活,偶爾也叫上王樁王直兄弟,去河灘邊曬曬太陽。

  日子真的很悠閒,不愁吃穿的基礎上能夠每天過得如此懶散悠閒,對李素來說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來越珍惜現在的生活,剛來到這個年代時腦子裡冒出的一絲絲建功立業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懶散生活消磨得干干淨淨。

  裊裊炊煙在黃昏的余暉裡搖曳而上,金色的殘陽鋪灑在河面上,李素看著遠處自家廣袤的土地發呆。

  「該買兩頭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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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20 PM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畫

  買牛的事確實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畝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須買兩頭牛回來,涇陽縣有個騾馬市,可以去那裡物色一下。

  家裡也該重新蓋個大點的房子,添置一些家當了,將來攢夠了錢,自己親自畫圖紙,蓋個兩層的小木樓……不過貌似這個世界的規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講究,超過律法規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沒關系,蓋一層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現在好就行。

  還可以畫些圖紙,請木匠打造一些家具,八仙桌,太師椅,高腳凳,床頭櫃什麼的,絕對都是大家沒見過的新奇東西,如果大家都喜歡這些新家具,自己可以拿圖紙與木匠合股,每賣一件家具出去便從中抽成,在盜版出現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賺一小筆……

  李素蹲在河灘邊,兩眼無神,呆呆地看著天空,心裡默默給自己美好的未來生活做著規劃藍圖。

  …………

  東陽公主今日心情不錯,自從離開太極宮,住進這塊屬於自己的封地後,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錯,今日暖陽高照,萬物俱春,長安城的文人學子和百姓都紛紛出城踏青,東陽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這綿綿的喚醒了一般,她終於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難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宮女和侍衛跟隨,獨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腳步很輕,仿佛怕驚醒仍在沉睡的綠草,東陽公主唇角勾起一抹頑皮的輕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後停下腳步,彎腰將腳上的繡鞋脫下,然後坐在地上解開足衣的帶子,露出一雙白淨晶瑩如美玉般的玲瓏玉足。

  雙腳得到釋放,東陽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腳踩在軟綿綿的草地上,腳心癢癢的,卻很舒服,東陽公主咯咯笑了幾聲,調皮的腳趾頭縮緊又舒展開,又笑了幾聲,兩只白蔥般的玉指倒勾著繡鞋,赤著腳在草地上跑了起來。

  河灘邊有一塊碩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時正坐在巨石背後,望著天空發呆。

  一串銀鈴般的笑聲恰在此時傳進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楞,情不自禁扭頭看去,然後他看到了一手拎著繡鞋,赤腳跑在草地上的東陽公主。

  東陽公主顯然沒想到巨石背面居然還有人,二人目光碰觸,東陽一驚,停下腳步,呆滯地看著李素。

  兩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這太平村的涇河河畔,春風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陽,美如畫卷的風景裡,一個恰正芳華的女子走進了這幅美麗的畫卷,然後,與畫卷融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靜靜地注視著她,眼中閃過一抹純粹的欣賞。

  真不容易,來到這個世界好幾個月了,終於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豔逸,明豔端莊。

  李素腦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詩:「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態濃意遠淑且真,肌理細膩骨肉勻。」

  此時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應了這句詩麼?

  李素滿足地嘆了口氣,見多了村裡的粗糙女漢子,對貞觀盛世差點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總算長了見識。

  欣賞的目光漸漸往下游移,從東陽的臉,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豐盈的酥胸,盈盈一握的纖腰,修長筆直的長腿……嗯?還有一雙白淨晶瑩,完美無暇的玉足。

  李素臉上的笑意愈發深刻了,這個女人,簡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藝術品,從頭發絲到腳趾頭,無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該不會是天上的仙女一腳踩空掉下來了吧?不管了,腳很好看,再多看幾眼,相信很快她就會發出尖叫,這雙白玉般的美足一定會藏進裙裡去的。

  東陽公主怔怔發著呆,傻了似的看著眼前這個穿著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發現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腳上時,她才猛然驚覺自己赤著腳,嚇得頓時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發出驚天動地的尖叫。

  「啊——」

  「別叫了。」李素懶洋洋地道。

  「啊——」

  「這裡荒山野地,叫破喉嚨也沒人理的。」

  「啊——」

  「我又沒扒你的衣服,連鞋子也是你自己脫的,有必要叫得如此淒慘嗎?」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樣衣冠周正,扔長安街上都能見人,你如此尖叫意義何在?」

  「啊——啊?哦……」

  東陽公主的尖叫終於停了,她覺得李素的話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脫了鞋子而已,為何弄得跟被人非禮了一般?

  俏臉瞬間染上一層紅暈,東陽公主抬頭准備跟這位少年郎說點什麼,卻赫然發覺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腳下。

  東陽公主又驚又氣,急忙蹲下身,寬大的裙衽蓋住了晶瑩的腳面,羞怒而焦急地瞪著他:「你,不准看!把頭轉過去,快!」

  李素見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訕訕轉過頭。

  太小氣了,再過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著各種露腳的涼鞋,和連屁股都蓋不住的超短裙,開叉到肚臍眼的低胸裝,美胸美腿美足,各種展示各種,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後,她還不得瘋了啊,若是再讓她看一部名叫東京很熱的小電影……

  身後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東陽公主正手忙腳亂地穿著足衣和鞋子,沒過多久,身後兩聲略顯慌亂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過頭,再次望向東陽公主,目光仍然掩飾不住的欣賞。

  不知道這個年代的人怎樣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審美觀,在他眼裡,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楊寡/婦……不能再想了,想想都會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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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34 PM

第三十四章 難得糊涂

  相遇是美麗的,然而二人心裡卻各有滋味。

  李素一直懷著戲謔的心情,也不覺得自己失禮,習慣了低胸超短裙黑絲滿街跑的年代,早已練就了一雙眼中心中也的精湛功力,對男女之防更是無所謂,反倒是覺得這位僅只小小露了一下腳就好像被奸污了似的女子很可愛。

  而東陽公主,心中卻無比懊惱。

  如今這年頭雖然女人沒有宋明之時活得那麼累,但是對於名節還是很看重的,而女人的腳,大抵等於名節的桌面快捷方式。身為金枝玉葉的東陽公主今日莫名被一個陌生男子看了自己的腳,而且看得那麼專注,那麼認真,公主殿下怎能不懊惱?

  惱歸惱,公主也不能不講道理,說來說去還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見春/光大好便得意忘形,自己脫了鞋子跑到這男子跟前,無論怎樣也沒辦法怪他。

  挺起不太豐盈的胸,東陽公主努力維持住尊嚴,道:「你,是何人?」

  畢竟是天家貴胄,一開口便帶著些許威嚴。

  「太平村李素,幸會姑娘。」

  東陽公主黛眉微蹙:「李素?這個名字……有點熟,好像在哪裡聽說過。」

  李素眨眨眼:「你認識我?」

  東陽公主沉吟半晌,忽然妙眸一亮:「『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原來是你!」

  李素也吃驚了,他並不知道郭駑去過他家,而且偷偷將他的詩作默記後寫下來送進了公主府。

  「這首詩從未示人,你怎麼知道?」

  說了幾句話後,東陽公主心中那點羞意和懊惱漸漸消散,重新恢復了好心情,聞言笑道:「村學的郭先生把你的詩送進了公主府,我……們公主府的人都在傳誦你這首詩呢。」

  李素怔忪片刻,以他的聰明,自然猜出了前因後果,於是苦笑道:「以後我要在自家院子裡挖幾個茅坑……」

  東陽公主奇道:「為何?」

  「若有那些不打招呼就闖進我家,還亂抄我詩作拿出去顯擺的人,跨進院子就會一腳踩空,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東陽公主楞了一下,然後捂住小嘴咯咯直笑,俏臉迅速染上一層明豔動人的紅暈。

  「真齷齪!郭先生可是為你好,人家在公主府前跪了半個時辰,說是為國薦才,你倒好,反過來把他罵一頓。」

  李素神情浮上幾許驚恐:「為國薦才?公主向朝廷舉薦我了嗎?」

  東陽公主止了笑,嘆道:「舉薦人才哪是那麼容易的事,再說僅憑一首詩,還是略嫌不夠。」

  李素終於把心放回了肚子裡,幸好啊,幸好公主眼瞎……

  東陽公主有些期待地看著他:「或者,你再多作幾首曠世詩作,若是長安城的文人士子都在吟誦你的佳作,有了才名,朝廷自會引你入仕。」

  李素皮笑肉不笑:「別鬧!」

  千辛萬苦才辭了官,回去還挨了老爹一頓痛揍,現在又要他當官?瘋了吧。

  直到這時李素才認真的打量東陽公主,觀察了一陣,問道:「你是公主府的人?」

  「對。」

  「你在公主府裡做什麼的?」

  東陽公主眼神忽然有些閃爍:「我……我是服侍公主的宮女,嗯,對,我叫綠柳。」

  李素笑了。

  服侍公主的宮女頭上戴三支純金步搖?雙手白皙粉嫩,不見絲毫粗糙之處,一身的綾羅雖不知質地,卻顯然也是極貴的品種,宮女有這麼好命?更別說她眉宇間散發出淡淡的尊貴端莊之氣了。

  好吧,既然她說是宮女,李素便情當她是宮女,大家就這麼相處下去,挺好的。

  *

  悠閒的生活有一個前提,日子不能亂。

  平淡是真,安穩是福,生活裡不能出現任何的風吹草動,日子過不安寧了,談何悠閒?

  李素很辛苦地維持著悠閒的狀態,不小心治好了天花出了大風頭,趕緊激流勇退,不小心寫了詩被傳出去,趕緊韜光養晦,不小心遇到一個自稱宮女的姑娘,趕緊把她當作宮女,李世民有錢任性不行嗎?他喜歡把宮女打扮得跟公主一樣不行嗎?

  不小心賣了幾首詩換錢……這個可以有,這是生意,只是以後做生意時要小心點,千萬不能洩露自家的住址,打一槍換個地方,才子佳人們滿城顯擺著賣給他們的貨物時,他躲在小村裡數錢數到手抽筋,這才是理想的悠閒生活。

  只可惜李素的悠閒維持得再辛苦也是徒勞,老天把他扔進大唐貞觀不是讓他過這種悠閒得形同廢材般的日子的,是要他來折騰的,不折騰不成活。

  李素還沒開始折騰別人,別人卻來折騰他了。

  學堂裡練完字回家,路口就被人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熟人,不僅是熟人,而且是大客戶。

  程處默鼻青臉腫出現在李素的視線裡,看著李素的目光很糾結,也很幽怨。

  李素有點緊張,一般來說,以這副模樣回來找他的人,絕對不是什麼回頭客,當然,更不可能會給他送什麼「文盲福音」之類的錦旗,相反,人家很可能是來找麻煩的,簡單的說,來者不善。

  二人在路口沉默對視,有點決斗的架勢。

  良久,李素不耐煩了,要揍快點揍,還得回家吃飯呢。

  「來退貨,還是來揍我?」

  程處默明顯被李素的光棍態度震驚了,發了一陣呆後,道:「……想揍你。」

  李素明顯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欣然笑道:「揍我早說啊,多大點事,還以為你來退貨呢,退貨恕不接待,一文錢都沒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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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38 PM

第三十五章 憨直權貴

  程處默怔怔看著李素發呆,或許李素此刻的無恥嘴臉令他倍感親切,讓他想起了自己的爹……

  李素看得很開,錢是原則,錢是命根子。挨揍沒關系,只要別揍臉。

  當然,最好是不挨揍。

  所以李素決定和他好好溝通一下,打消他施暴的念頭。

  「動手之前,咱們先講講道理如何?」李素朝他招了招手,路邊找了塊平整的石頭,擦了又擦,再去旁邊的水渠裡洗手,洗得很仔細,最後才坐了下來。

  程處默很無語的看著李素的動作,然後在李素身旁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我挨揍咧……」程處默嘆氣,帶著幾分英雄氣短。

  「看得出。」李素想換上一臉同情的表情,但又想到這家伙估計以後不再是自己的客戶了,索性懶得用同情的表情來應酬他。

  程處默瞪著他:「我挨揍是因為你的貨。」

  「我的貨咋咧?」

  「貨的成色還是不錯的,用了以後大家都說好……」程處默咂摸咂摸嘴,然後嘆道:「可大家後來問我這貨好在哪裡,我說不上來。」

  「所以你挨揍了?」

  程處默頹然點頭,指了指自己滿是淤青紅腫的臉:「看見了麼?我爹把我吊在樹上用鞭子抽,足足抽了我半晚,我的慘叫聲半個長安城都能聽見……」

  李素只好送上同情的表情,這回不是應酬,是真同情。

  程處默忽然不知想到什麼高興的事,嘴角剛勾起,卻牽動了臉上的傷,痛得哎哎直叫喚,卻還是忍不住笑道:「那幾個老東西也沒好下場,我爹大發神威以一敵十,把他們揍得鼻青臉腫,估摸他們回家後也和我一樣慘叫了半晚上……」

  李素很吃驚,這位仁兄的老爹戰斗力很強悍啊,而且不分敵我,出手橫掃一大片,很想拱拱手問問這位老前輩的名號,給自己長點記性,以後一定保持必要的尊敬,然而想到前幾日長安城認識這位仁兄時,他身後那六位剽悍的隨從,李素便很識時務地閉了嘴。

  這家人地位不簡單,對於大唐的權貴,目前還是保持點距離比較好,一個十五歲少年興沖沖跑上前抱權貴的大腿,很大可能會死無葬身之地。

  李素到現在連面前這位仁兄的姓名都沒問,也是因為從認識他開始便出於一種很深的防備心理。

  一時間想得有點多,李素的神情愈發恭敬了,跟當初村裡趙老頭拜菩薩送瘟神如出一轍。

  「這位兄台,您看啊,您自己也說了,在下賣給您的貨可沒有問題的,成色好,價格也公道,至於使用過程裡失了手,似乎……不是貨的問題,您大老遠從長安來揍我,是不是略嫌沒道理?」

  程處默嘆了口氣,道:「出城的時候確實很想揍你來著,畢竟因為你的貨,我挨了一頓毒打,可是出城後我也慢慢想明白了,東西是你賣我的,貨是好貨,賣過之後銀貨兩訖,我自己沒用好,怪你不得,今出城找你好沒道理。」

  李素贊賞地看了程處默一眼。

  大唐的權貴如果都是他這樣,自己真沒必要如此辛苦隱姓埋名。

  誰知程處默沉默半晌,忽然站起身,怒道:「但是我大老遠來都來了,不揍點什麼總不甘心吧?知道我昨晚被老爹揍成啥樣麼?」

  「知道知道,都看見了。」

  「這股子邪火不發出來,也對不起我身上的傷吧?」

  李素想了想,只好把他拉到路邊一棵合抱粗的銀杏樹下。

  「兄台覺得這棵樹咋樣?」

  「嗯?」

  「把它當成我,揍它!」

  程處默不甘地看了李素一眼,顯然,他還是覺得揍李素更有手感。

  李素往後退了幾步,表示自己沒有被人揍的愛好,那棵樹可能有……

  程處默只好退而求次,大吼一聲,沖上前對那棵銀杏施暴,砂缽大的拳頭捶得大樹搖晃不已,簌簌直掉落葉。

  過了很久,程處默終於力竭,發洩夠了,喘著粗氣很不愛干淨地往地上一躺,休息過後,程處默恢復了力氣,站起身對李素道:「好,全身舒坦了,你的法子不錯,下次若有不順心的事,我再來找你。」

  李素急忙指了指銀杏樹:「不,找它。」

  「偏找你,走了!」

  跨上一匹青鬃馬,程處默威風八面地喊了一聲「駕」,然後絕塵而去。

  李素慢慢吞吞走到那棵被施虐過的銀杏樹前,輕撫著樹干,同情地道:「樹兄,那個人好粗魯……對吧?」

  *

  一個方方正正的立體格子在李素手中慢慢成型。

  格子裡填滿了土,平平整整像一塊放大版的豆腐,中間用刀片畫出縱橫均勻的小方塊,每個方塊大約半小指粗細。

  河水嘩嘩流淌,夾雜著陣陣蛙鳴,在這個寧靜的下午,聽起來讓人……昏昏欲睡。

  「你在做什麼?」

  身後的清脆女聲打斷了李素的工作,東陽公主邁著小步慢慢走過來。

  今日的她比上次低調了許多,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釵裙,頭上也不見半點首飾,俏臉未施脂粉,素面如天然雕飾。

  李素情不自禁往她腳下看去,發現被裙子遮得嚴嚴實實,不由失望嘆了口氣。

  東陽公主卻嚇得心虛地退了兩步,急忙低頭望下看,發現自己好好穿著鞋子,於是松了口氣,恨恨剜了他一眼,想到上次被他看到腳的尷尬場面,俏臉升起一團如鮮血般的紅暈,又羞又怒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李素及時開口打破了尷尬的沉默:「我在做模型。」

  東陽公主也暫拋羞怯,好奇道:「什麼叫『模型』?」

  「想做一件物事,首先要做個模型,按比例尺標准放大或縮小,修改到最完美的程度後,再按照模型的樣子做實物,這樣就能提高制作實物的成功率。」

  好多新詞匯,東陽公主聽得雲山霧罩:「你做這個『模型』,打算造出什麼實物?」

  「活字……」李素說了一半忽然閉嘴。

  商業機密,差點被這女人給套出來了,雖然她長得漂亮,但是……錢更漂亮啊。

  趕緊轉移話題:「咦?快看,有只豬在天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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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49 PM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長安

  轉移話題的技巧不算高明,立馬被拆穿,東陽公主生平第一次有了揍人的想法。

  想揍人,又想笑,不知道該用哪種表情好,東陽公主此刻表情很扭曲。

  李素不在乎,活了兩輩子的人了,心境自不會像那些情竇初開的小屁孩一樣,美女一提問題恨不得連八輩祖宗都告訴她,未來要靠活字印刷賺錢蓋房娶婆姨生娃的,如此重要的東西怎能隨便告訴外人。

  除非這位自稱宮女的女人現在亮出身份,逼他說實話,若真如此,李素也只好選擇說實話,權貴招惹不起,安全第一。

  東陽公主顯然沒有亮出身份的意思,恨恨白了他一眼,嬌嗔的目光有些生澀,看來以前沒怎麼用過。

  「說來也是作過『有花堪折』的大才子,一點體統都沒有,快說,你手裡這東西到底干嘛用的。」

  真是個窮追猛打不識趣的女人啊。

  李素繼續忙活著手上的工作,頭也不抬地道:「別琢磨這東西了,我給你講故事吧。」

  「什麼故事?」

  「從前有只丑小鴨,很丑很丑,老娘懷它的羊水很可能是硫酸……不對,鴨子是蛋生的,嗯,反正很丑,還在蛋裡的時候,這只蛋不知道怎麼回事被弄到鴨群裡去了……」

  一個不倫不類版本的丑小鴨故事新鮮出爐,哄小女孩嘛,童話故事隨便能打發。

  東陽公主聽得入了神,素手托腮,美眸泛上迷離的色彩,靜靜聽著李素娓娓訴說的故事。

  「……最後丑小鴨終於變成了白天鵝,而它也終於找到了它的天鵝父母,好了,故事說完了。」

  李素說完故事的同時,手裡的活也在最後一刻順利做完,接下來該把模型分拆曬干了。

  東陽公主聽得痴了,良久,幽幽嘆道:「這只丑小鴨真堅強,受了那麼多苦,還是那麼爭氣,終於有了好結果,變成了白天鵝……」

  李素抬頭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垂頭繼續做事,做了一會兒,實在忍不了了,這女人的理解能力有問題,故事白講了。

  「你怎會發出如此感慨?怎麼想的?」

  東陽公主驚訝地看著他:「我說錯了嗎?」

  「丑小鴨變成白天鵝,不是因為它多努力,而是……它本身就是一只白天鵝好不好?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投個好胎有多重要……如果往深一層想,這其實還是個懸疑故事,關於天鵝兩口子和鴨子兩口子之間不可告人的恩怨情仇,不然你說為啥一顆天鵝蛋無緣無故跑到鴨蛋裡去了?而且鴨子老娘還對它那麼好,跟親生的似的……」

  「你!」

  東陽公主氣結,滿腔的感動和唏噓頓時化為烏有,氣得臉都紅了。

  「故事說完了,一點都不好聽,好了,快說你手上做的模型到底是干嘛用的?」

  李素抬頭看看天色,喃喃道:「不早了,該回家吃飯了……」

  收拾好東西,在東陽公主愕然的注視下,李素仿佛把她當成透明似的,拍拍屁股就走了。

  *

  模型在陽光下曬了兩天,隨著模型的完工,賺錢的念頭不可遏止地再次冒了出來。

  叫上王家兄弟,在歪脖子樹下將以前埋的六貫錢挖了出來,三人扛著錢再次進長安城。

  「少聽少看,更要少說」,這是李素給王家兄弟定下的規矩,上次王樁脫口把李素的地址賣了,現在多了不少麻煩……不對,村口的那棵銀杏樹多了不少麻煩。

  進了城直奔宗聖宮。

  宗聖宮是道觀,太祖李淵親自給它賜的名,也不管老子願不願意,反正老子就稀裡糊涂成了老李家的祖宗,而宗聖宮地處長安城內,香火也是最旺盛的。

  李素三人來到宗聖宮,本想直接求見裡面煉丹的道長,門口的小道士斜著眼看他,李素只好捐了三文錢,沒什麼效果,直到捐出第十文錢,到了李素能承受的底線時,小道士的斜視症狀終於不藥而愈。

  領著李素三人進了道觀,小道士帶著他們找到了一位目光呆滯過度的中年道長,花了一貫錢買了大量的鉛塊和少量錫塊。

  再次找到西城勝業坊的鐵匠鋪,李素把帶來的模型也交給了鐵匠師傅,師傅瞅了半天不知究竟。

  李素只好演示給他看,打開格柵,拈出幾個半指粗細的小方塊,隨機重新排列了一下,仍是一塊整版,鐵匠似懂非懂,卻也點點頭,表示會做,當然,價錢也不少。

  工藝不算很復雜,李素的模型鐵匠一眼就看懂了,無非將鉛和錫熔合後裝進模版裡,未固化之前將小方塊全部分好,再打造一個簡單的格柵作為固定支架。

  李素三人等了兩個時辰,鐵匠師傅終於做好了。

  捧著中國歷史上出現的第一個活字印刷模版,李素心潮澎湃激動。

  這是要發啊……

  天色還早,三人馬不停蹄,西市找到了一家文房店,文房店不僅賣紙筆,也承接篆刻業務,李素在文房店找到了一位雕工老師傅,把剛制成的模版擺在他面前,每個小方塊上雕一個字,全部陽刻版,常用的漢字比如「之」「乎」「也」必須多刻幾個。

  老師傅瞪著眼睛,半晌沒明白過來。

  「這位公子,老朽實在不明白,這東西……到底有何用途?」

  「不能說,你只管做便是。」

  「老朽不明用途,這東西怎麼做得好。」

  李素猶豫半晌,才道:「告訴你可以,你先立個字據,發誓不往外傳,否則去官府告你。」

  老師傅憤怒了,感覺自己受到了侮辱,而且是一個十幾歲孩子的侮辱。

  「公子當我什麼人?老朽做人做事本本分分,雕工做了一輩子,客人的私秘老朽何曾往外說過一個字?」

  老師傅痛不欲生,質疑他的職業道德比殺了他更難過,說著說著便泛了淚,一邊抹淚一邊憤恨地跺腳。

  李素也被感動了,使勁地抽了抽鼻子。

  「真感人……話說完了嗎?說完趕緊立字據,時辰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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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52 PM

第三十七章 合作買賣

  老師傅還是立下了字據,一臉屈辱如同簽下了賣國條約。

  李素沒什麼不忍心,或許這個時代以誠信為本,人與人之間很單純,天大的事口頭說過便算數,但李素不同,他很尊重契約,什麼東西還是白紙黑字寫下來才有安全感。

  立過字據後,李素才將活字印刷術的奧秘告訴了老師傅,老師傅由最初的茫然,到漸漸變得吃驚,最後臉色迅速泛起潮紅,激動得連胡子都抖了起來。

  「這是好東西啊!好東西啊!造福了咱們大唐多少讀書人,公子功德無量,功德無量,以後大唐的讀書人都得為公子立下長生牌位……」

  說完老師傅就往外沖去。

  李素一把揪住他的胳膊:「老先生意欲何往?」

  「把此物獻給官府……」

  李素:「…………」

  立下契約多麼重要啊,李素驚出一身後怕的冷汗。

  掏出剛立下的字據使勁在老師傅眼前晃悠,李素咬著牙道:「老先生看清楚了,只要外面聽到一絲關於此物的風吹草動,你就得吃官司,把你告進官衙挨板子。」

  老師傅這才從激動中清醒過來,隨即老臉閃過一絲愧然,急忙道歉。

  「公子若將此物獻給官府,官府必有厚賞,公子亦從此揚名天下,何必敝帚自珍呢?」老師傅猶不甘心地勸說。

  「我要揚名天下做甚?悶聲發財便是了,老先生不要多管閒事,把上面刻好字便可。」

  老師傅不說話了,只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像在看瘋子,顯然他的價值觀與李素的價值觀很沖突。

  李素回以和煦的微笑,萌萌噠。

  *

  十天後,李素再次進城。

  這次是為了驗收成果,老師傅的雕工很不錯,數千個常用漢字,老師傅和他的徒弟們幾天就雕完了,字體是標准的楷體,每個字都雕得很規范。

  李素高興壞了,手裡捧著一把方塊鉛字仔細地查驗,老師傅坐在一旁傲然捋須,顯然對自己的功夫很有自信。

  價錢不便宜,請老師傅雕字要花兩貫多錢,不過這錢花得值,李素很痛快把錢給了。

  和王家兄弟抬著鉛字模具往外走時,卻被一個人攔了下來。

  很客氣的一個人,穿著綾羅長衫,嘴邊掛滿了笑容,攔住李素三人後不停的拱手致歉。

  「抱歉抱歉,攔了貴客的路,在下唐突了。」

  李素挑挑眉:「有事?」

  「在下觀之,貴客三人年歲雖小,從裡到外卻透出一股富貴之氣,出手闊綽,豪氣無雙,更且英俊,溫文爾雅……」

  「停!」

  這人誇起來口若懸河,說起昧良心的話臉色都不變一下,王家兄弟聽得眉飛色舞,用一種千裡馬看伯樂的目光看著他。

  李素橫了他們一眼,對那人道:「英俊什麼的,直接對我說就可以了,不要牽扯不相干的人,否則聽起來不誠懇。」

  那人笑了笑,也不尷尬,道:「這位貴客,前些日子您在小店訂做的東西,俞老師傅給您做好了,東西還滿意嗎?」

  李素點頭:「老師傅刀功不錯。」

  那人搓著手,笑道:「很抱歉,雖然您和俞老師傅立了字據,但他是本店請的雕工師傅,在下是本店的掌櫃,這件事瞞誰也瞞不了我,不知貴客做了這件東西後,有沒有用它賺錢的意思?」

  「當然。」

  那人神情愈發急切:「本店三十年的老招牌,長安城裡的讀書人十有三四都在本店買紙筆,若貴客想用它來印書的話,本店願與貴客合作,不知貴客意下如何?」

  李素頓時心花怒放,這是打瞌睡送來了枕頭啊。

  「沒興趣,再見!」

  李素說完就往走,掌櫃傻了眼,楞了一下後急忙再次攔住他,神情有些焦急。

  「貴客,什麼都好商量,好商量啊!」

  矯情夠了,李素這才停下腳步望著他:「利潤如何分?」

  「四六,我四你六……」

  「幸會幸會,告辭告辭。」

  「三七!三七!我三你七,貴客,做生不如做熟啊,這東西只要在本店裡,在下保證絕不洩秘,你找外人做這買賣,很容易就把其中關竅洩露出去了,那時全長安皆群起而仿造,這東西就掉價了。」

  李素嘆了口氣,這位掌櫃很會說話,這番話正好說到他心裡,他也擔心活字印刷術被仿造,這本來就是一個很簡單的東西,不知道的覺得它神秘,說穿了一文不值。

  「我七你三,說定了,還有……」

  掌櫃的一臉了然,接口道:「立下字據,秘方外洩拉我去見官。」

  李素頓時對他生出好感,不知他家有女兒沒,有的話干脆娶了她,以後整個店都是自己的,什麼四六,什麼三七,全都是浮雲……

  …………

  長安城悄然流傳著一個神話。

  不錯,就是神話。

  西市某文房店承接印書生意,任何書拿過去,兩日內印好,字跡清晰,紙頁留香,無論排版還是字體皆是上乘,更難得的是價格公道。

  出書,兩千年來都是文人的夢想,看著自己的學術成果印制成書,在民間廣為流傳,有什麼比這更幸福?

  很神秘的文房店,時下印書都是請雕工師傅在木版上雕刻,一頁書往往要雕刻一整天,一本書沒有兩三個月無法成書,可這家文房店兩天就印出來了,實在是個奇跡。

  長安城的文人由開始的不相信,慢慢到好奇,最後親身一試……

  沸騰了,至少長安城的文人圈子沸騰了。

  文房店數日之內門庭若市,無數文人蜂擁而至。

  進店的不止是文人,還有很多同行,拐彎抹角的打聽此店印書為何如此快速,掌櫃只是呵呵的笑,笑容裡滿是得瑟,但打死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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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54 PM

第三十八章 春風得意

     長安城裡印書的生意意外地火爆起來,連李素都沒想到這個時代對書本的渴望是那麼的迫切,想想也是應該,連發明個馬桶都被稱為“大學問”,百廢待興的年代裡,文人和百姓們最渴望得到的,莫過於知識了。

  李素心情很不錯,沒有一點點防備,也沒有一絲顧慮,數錢數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即將到來。

  不知道文房店的掌櫃這幾日賺了多少錢,雖說如今是誠信年代,但李素還是忍不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掌櫃的不會在帳簿上作假吧?有必要雇請一個財會人員去監督才是……

  河灘邊,李素用木棍在沙地上練字,難看的飛白體,但不得不練,因為李世民就好這一口。

  心情好就得練字,練字就寫詩。

  “昔日齷齪不足誇,今朝放蕩思無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非常意氣風發的詩,很適合自己目前的心情,拿到外面賣的話,這詩少說得賣三貫。

  詩是好詩,然而字卻……

  李素看著自己的字,不由皺起了眉,不爭氣的字,破壞了自己的好心情。
  難看,必須毀滅證據,打死不承認是自己寫的。

  伸出腳,打算把地上的字抹去,身後一道嬌脆的聲音傳來:“別動!我多看幾遍。”

  李素沒理她,刷刷幾下,用鞋底抹平了字跡。

  很好,人生中的瑕疵已抹去,自己又是一個完美無暇的英俊少年。

  “你……你,你這人怎麼……”東陽公主跺腳瞪著他。

  李素笑道:“字太難看,遠不如本人完美,不完美的東西要除掉。”
  說完李素蹲在河邊洗手……很奇怪,用鞋底抹去的字跡,為何要洗手?算了,洗都洗了,洗手和洗澡都是一件很愉悅的事,就當享受吧。

  東陽公主恨恨剜他一眼,卻用一根小木棍在原地寫了起來,沒過多久,李素剛剛的“春風得意馬蹄疾”完整重現在沙地上,一字不差。

  東陽公主顯然有點小得意,像只天鵝般高傲地揚起了小下巴。

  “又是一首絕世好詩,而且我親眼目睹了作此詩的過程,李素,再作一首吧,好不好?”東陽公主軟軟相求。

  “不好,我馬上就是有錢人了,作詩這麼庸俗的事情,是有錢人該做的嗎?”李素拒絕得很不留情。

  “作詩……庸俗?”東陽公主瞪大了眼睛,露出極度的困惑,不解,李素的話很毀三觀,不是說有錢人才庸俗嗎?怎麼反過來了?

  眼睛眨了眨,李素看著東陽公主,冒出一個主意。

  “你是宮女?”

  東陽公主露出一絲慌亂,掩飾般理了理髮鬢,道:“啊……對啊。”

  “你們公主喜歡詩嗎?”

  “喜歡……吧?”

  “喜歡我作的詩嗎?”

  東陽公主俏臉有點紅,訥訥道:“我……不知道,興許,是喜歡的吧。”

  李素的眼睛變得愈發明亮有神:“買嗎?”

  “啊?買……什麼?”

  “買詩嗎?剛剛我作的這首‘春風得意馬蹄疾’,三貫錢賣給公主,以後算是公主自己作的,我發毒誓保密。”

  東陽公主吃了一驚,小小的嘴唇張成一個“O”,李素這張突然變得陌生且無恥的嘴臉顯然嚇到她了。

  李素不高興了:“說話啊,這表情啥意思?嫌貴了?你自己也說了,這是絕世好詩,真不貴……”

  “你你你……你這個……你簡直是斯文敗類!詩也能用來買賣麼?”東陽公主氣得臉都紅了,嬌軀直哆嗦。

  “沒關係,這東西我還有很多,家裡蓋大房子缺錢呢,先賣幾首救急。”

  東陽公主快氣暈了,抄起手上寫字的小木棍朝李素背後抽了一記,然後扭頭便跑。

  李素也急了,趕緊朝她背影喊道:“喂,你不買就別拿我的詩跟別人顯擺啊,要收錢的!”

  奔跑的倩影忽然踉蹌了一下,差點摔倒,然後……頭也不回地繼續跑。

  看著她跑遠的背影,李素神情黯然地歎了口氣。

  買賣黃了,這種買賣還是不能跟太要臉的人做,李素現在忽然無比想念那位買詩的壯漢,看到他就有一種遇到知己的感覺……

  *********************************************************

  長安城,太極宮,甘露殿。

  數十位皇子和公主今日齊聚一堂,神情恭謹地跪坐在各自的矮幾後。

  矮幾上擺滿了豐盛的菜肴,幾位成年男子桌上甚至還有番國進貢的異域美酒。

  白天跟李素鬧得不歡而散的東陽公主赫然也在其列,只是她的位置明顯離殿中主位很遠,遠得快到宮殿的門檻邊了。

   殿內排的座次很有趣,殿內正中的主位自然是李世民的,旁邊是太子李承乾的位置,接下來的左邊便是比較得寵的皇子,依次是魏王李泰,晉王李治,吳王李恪等 等,右邊則全是公主,緊挨著李世民位置而坐的,是毫無爭議的晉陽公主,即乳名為兕子的李明達,長孫文德皇后親出,長孫皇后去歲逝世,傷心欲絕的李世民感念 與皇后多年夫妻之情,遂將晉王李治和晉陽公主李明達親自留在身邊撫養教育。

  眾皇子公主們紛紛正襟危坐,唯獨今年才三歲的晉陽公主李明達 卻一點也不拘謹,宮女小心在背後攙扶著她,而她肉肉的小手卻捏著一隻象牙箸筷不停地在矮幾碗碟上敲啊敲,發出很不和諧的噪音,可其餘的皇子公主紛紛向她投 以和善的微笑,哪怕再不耐煩也擠出笑容,絕不敢露出半點惱意。

  李明達是父皇手心裡的寶貝,真正寵溺到骨子裡,哪怕她只有三歲,皇子公主們誰敢欺負她?

  從殿內的座次就可以看得出,李世民雖然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可他卻是一個很失敗的父親,非常失敗。

   殿內排座,皇子公主們不按長幼順序,反而以親疏而定座次,這個小細節裡足可看出李世民對待皇子公主的隨意和漫不經心,他對皇子公主們太極端了,喜歡的皇 子恨不得每天把他捧在手裡,含在嘴裡,比如魏王李泰,晉王李治,不喜歡的或是下嬪所出的,只推得遠遠的,根本看都不看,比如東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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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57 PM

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上)

       影響孩子心性的東西很多,比如環境,比如性格,比如……父親。

   李世民沒有帶好頭,他給孩子做出了一個壞榜樣,十年前,李世民在玄武門前兵變,亂軍之中殺掉了自己的手足兄弟,率兵入宮逼李淵退位,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 污點,這個污點舉世皆知,那一年,皇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吳王李恪都已出生,而且到了能記事的年紀,父皇做的一切,他們都看進了眼裡,記進了心裡。

  李世民也知道自己這個污點終生無法抹去,他只好拼命的挽救形象,比如毫不猶豫立皇嫡長子李承乾為太子,長幼有序,絕不逾越,也不管自己十年前已幹過殺兄弒弟的事,還比如,每月總要騰出一天時間,把皇子公主們聚在一起,吃頓家宴,增進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

  今日的聚會亦是如此。

  珍饈,美酒,高談闊論,兄弟之間姐妹之間把臂歡笑,李世民喜歡看到這樣的場面,他犯過的錯,他缺失的東西,只希望在後代身上彌補回來。

  華麗的宮廷歌舞在偌大的殿中跳到了尾聲,數十位內教坊舞伎簇擁著中間一位婀娜妖嬈的女子,女子身著華裳,在殿中央飛速原地旋轉,旋轉,最後伏身於地,一段胡旋舞就此結束。

  未成年的皇子渾然不知欣賞,各自交頭接耳談笑,成年的皇子們則肅然而坐,目光瞥過領舞的舞伎,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欲/望。

  歌舞過後,殿內仍是皇子和公主們竊竊低語輕笑聲,李世民今日心情不錯,皇子和公主們兄弟姐妹親密無間的畫面令他龍顏大悅,方才竟情不自禁多喝了幾杯三勒漿,此時酒勁上頭,黝黑威嚴的臉上浮出幾許紅潮。

  李世民清咳幾聲,殿內皇子和公主們的談笑聲頓時停止,滿殿瞬間寂然。

  笑著看向魏王李泰,李世民道:“青雀,近日課業如何?”

  李泰生得很肥胖,單看面相的話,簡直就是一個一臉憨厚,令人一見生喜的可愛胖子。

  本是跪坐的姿勢,聞言李泰急忙站起,可惜身子太胖,努力了好幾次都沒能成功,李世民笑著擺擺手,示意他保持跪坐回話。

  李泰謝恩之後,道:“近日崇文館夫子教授《孟子》。”

  李世民笑道:“讀到哪裡了?”

  “孟子曰:‘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則聞而知之……若此其未遠也,近聖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無有乎爾,則亦無有乎爾。’”

  李世民饒有興致地笑道:“何以解?”

  李泰想了想,道:“堯舜到湯,歷經五百多年,從湯到周文王,歷經五百多年,從周文王到孔子,亦歷經五百多年,兒臣心有所感,遂翻閱許多史籍,看到漢光武帝劉秀平滅關東,隴右,西蜀,匡扶漢室於即傾,結束多年戰亂一統天下,並創出‘風化最美,儒學最盛’的升平盛世……”

  李世民目光閃動,笑道:“吾兒想說甚?”

   李泰吃力地站起身,忽然面朝李世民跪下,大聲道:“漢光武帝至貞觀,又是五百多年,觀我大唐貞觀在父皇治下臣民歸心,萬邦來朝,世風純樸,朝政清明,正 是盛世之始也,故兒臣以為孟子所言者,即——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父皇必是繼往開來之聖明君主,當之無愧的天可汗!吾皇萬歲!”

  這番馬屁拍得可謂用心良苦,李泰帶了頭,其餘的皇子和公主也跟著跪拜下去,齊聲山呼萬歲。

  李世民慢慢起身,臉上佈滿了努力壓抑的得意,沉默片刻,忽然仰天長笑:“好一個‘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吾兒有心,朕甚喜之!”

  看到跪滿一地的皇子和公主,李世民愈發心花怒放,令眾人平身後,笑道:“朕隨口考一考青雀課業,沒想到青雀讀書如此用功,諸皇子與公主當效而行之,勿使荒蕪學問,辱我天家聲名。”

  眾皇子公主恭聲應是。

  李世民接著道:“既然提起了課業的話頭,朕便以勸學為題,爾等或詩或賦,盡可作來。”

  眾皇子和公主臉上頓時露出難色,唯獨李泰面露喜色。

  眾皇子之中,李泰讀書是最厲害的,不僅讀書厲害,拍馬屁也厲害,剛才那番話便是典型的馬屁代表作,李世民深喜李泰,終歸還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出了題,眾人思索沉吟,遠遠坐在大殿盡頭的東陽公主卻百無聊賴地環顧四周,眼中多了幾分清冷。

  這齣戲碼見得實在太多了,每月父皇令皇子公主們相聚,盡敘天倫之樂的美好畫面,私底下卻早已成為眾皇子公主爭寵的戰場,而有資格參與這場戰爭的人,只有長孫皇后和如今內宮四妃所出的子女,像東陽公主這種下嬪所出的女兒,卻是連爭寵的資格都沒有的。

  懶得再看殿內眾人擰眉思索的矯揉模樣,東陽公主垂下頭,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諷還是淡漠的微笑。

  很無聊的宴會,不知多久才散,散後趕緊回到封地裡去,那裡才是她的家。

  還有那個不知廉恥為何物的……敗類,居然用詩作換錢,能作出如此絕世好詩的人卻這般市儈,老天瞎了眼,好好的才華給了這麼一個人……

  倒是那兩首詩……確實是絕世好詩啊,今日所作的“春風得意馬蹄疾”一首,亦是難得的傳世佳作,居然……三貫錢。

  決定了,回去就拿著錢去找他,他賣一首,她就買一首,倒要看看他肚裡到底裝了多少絕世才華,用錢把它們全淘換出來。

  想起李素開價時的無恥嘴臉,東陽公主面色泛上幾分怒意,怒意裡又摻了幾分笑意,又怒又笑,表情十分精彩。

  “噗嗤——”終於,滿殿皇子公主沉吟思索之時,東陽公主忍不住笑出了聲。

  這一笑可壞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包括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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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12:59 PM

第四十章 詩驚四座

  東陽公主笑得很突兀,吸引了殿內所有人的目光。

  無數道目光集中在東陽公主身上,東陽公主也嚇到了,急忙垂首作乖順狀。

  然而,已經遲了。

  李世民皺了皺眉,隔得太遠,沒認出東陽,旁邊的太子李承乾小聲提醒了一下,李世民才恍然。

  「東陽?」

  東陽公主只好起身行禮:「父皇。」

  「你笑甚?」

  「女兒……」東陽公主從小到大都很老實,也不習慣說謊,現在卻急得滿臉通紅,手足無措。

  很不習慣被這麼多人注視,東陽公主窘迫片刻,銀牙暗咬,決定請罪,這時一向比較得寵的高陽公主卻笑了兩聲,道:「姐姐聰慧之極,父皇剛出了題,姐姐怕是已作出了詩賦,故而未語先笑。」

  一句話,把東陽公主推到了懸崖邊,令她進退不得。

  殿內其余的皇子公主們輕笑不已,這些笑聲是嘲諷還是善意,唯有自知。

  東陽公主性子太內向太沉悶,因為母親是下嬪的關系,她與其他的兄弟姐妹也頗少來往,說話行事慣來低調得幾乎透明,在這偌大的太極宮裡,存在感非常低,而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太強大,不算幼年夭折的,僅只目前活著的,他就生了十四個兒子,二十一個女兒,如此多兒女繞膝爭寵,一個太內向的女兒怎能引起他太大的關注?

  看著東陽公主尷尬又暗抑怒氣的樣子,李世民心中多少生出幾分愧疚,加上今日心情甚好,於是含笑道:「罷了,你且坐下,今日家宴,笑幾聲無妨的,東陽你真應該多笑笑。」

  目光威嚴地掃向其余的皇子公主,李世民道:「朕方才出的勸學一題,爾等可有詩賦應之?」

  李泰看了看沉默不語的太子李承乾,一臉躍躍欲試。

  東陽公主垂首靜靜站著,心中微微一動。

  一瞬間,腦子裡冒出一個想法,她,也想爭一爭。

  是為自己,還是為太平村的那個斯文敗類,她也說不清楚,只覺得自己應該做點什麼,說點什麼,一個已經二八年華的女子,為何別人總將她當作可有可無?

  就在李泰准備開口之前,東陽公主難得主動地開口了。

  「父皇所出『勸學』一題,東陽有詩作獻上,不過並非東陽所作,而是東陽莊子旁一位名叫李素的少年所作……」

  殿內眾人紛紛有些驚訝地盯著她。

  太稀奇了,以往這樣的家宴,東陽公主都是離大家遠遠的,獨自坐在角落裡一言不發,今日卻如此主動,而且還很不客氣地第一個應和父皇的出題……

  李世民對東陽的主動開口還是頗為滿意的,聞言微微皺眉沉思:「這個李素……朕好似聽過。」

  東陽公主提醒道:「此人數月前自創牛痘,為我大唐百姓去除了天花之患。」

  李世民恍然:「原來是他!對,朕想起來了,一個十五歲的少年,對嗎?」

  「正是。」

  「此子除了治病,竟還會作詩?」

  東陽公主想了一下,露出幾分輕笑:「此人,文采極佳。」

  李世民終於有了興趣,笑道:「既如此,不妨將他的詩作念來。」

  東陽公主心跳得有些快,被大家的目光盯著,顯得有些局促不安,躊躇片刻,終於還是克服了緊張,不急不緩念道:「勸君莫惜金縷衣,勸君惜取少年時。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詩念完了,滿殿寂靜。

  眾皇子眼中嘲諷和輕蔑之色不知何時悄然化作驚訝,魏王李泰更是肥臉通紅,顯然這首詩把他心中醞釀的詩作完全壓了下去。

  許久之後,李世民長長呼了一口氣,臉上的笑容越來越深。

  「好詩,足可流傳千古,『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好,哈哈哈哈哈,此子文采卻是風/流之極,看不出啊,莊戶人家怎會作出如此絕妙的詩?東陽,那位少年真是貧寒農家子弟麼?」

  「是的,以前曾是別人家的莊戶,治好天花後,父皇賞了他家二十畝地,日子才算好了起來。父皇,此人文采不凡,還作過一首憫農詩……」

  李世民越來越有興趣了,笑道:「哦?快快念來。」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詩易懂,東陽在封地裡辦的村學,孩童啟蒙也用了這首詩。」

  李世民眼中露出驚色,闔目靜靜品位一番,緩緩地道:「這兩首詩,諸皇子公主當親手抄摹下來,掛在臥房每日自省,一為勸學上進,當思年華易逝,莫負少年時,二為憫農思苦,當知農戶辛苦,一米一黍來之不易,不可或忘,來人,送紙筆予諸皇子公主,爾等現在就抄。從今日起,宮中和諸皇子公主府當再立一條規矩,每日每餐飯食不准剩余,一粒米都不許剩,違者,罰抄憫農詩百遍。」

  雖未再說一句褒贊之辭,但李世民的態度卻已說明了一切。

  直到此刻,東陽公主的心跳才漸漸恢復正常。

  原來……這個斯文敗類真的很有才華。

  *

  今日家宴,東陽公主出盡了風頭,當然,也許出風頭的並不是她,而是連面都未露過的李素,但是,她至少在父皇和諸多兄弟姐妹面前證明了自己不是透明的。

  這就夠了。

  臨出宮前,李世民特意叫住了她,只是一句淡淡的吩咐:「那個叫李素的小子日後若有新作,不妨拿給父皇看看,你也要好好保重身子,多出去走走,多跟人說說話,多笑一笑,你……跟姐妹們太不像了。」

  東陽頓時紅了眼圈。

  最後這句話,十六年裡似乎從未聽過,她第一次發現,原來世上有「父愛」這個東西。

  至於家宴後別的兄弟姐妹向她投來各種或嫉妒或不滿的目光,東陽公主一笑置之。

  她的世界裡,從來沒有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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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01:02 PM

第四十一章 東陽買詩

  李素並不知道東陽公主幫他在太極宮裡揚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當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諸多王爺公主記住。

  日子還是那麼的平靜,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還是平靜的,無風無浪,不悲不喜。

  這兩日又去了長安城的文房店,從掌櫃的滿面春風便可看出印書生意很不錯,翻了一下帳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數日之間,他便收入了兩貫,這是要發啊。

  華麗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遙遙招手,如果加上擬人化台詞的話,房子一定在對他媚笑:「大爺,快來啊,進來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終於泛起了漣漪,李素現在才發覺自己原來也是個俗人,一棟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為詩人的話,他一定是古往今來最沒骨氣的詩人。

  錢暫時留在文房店,待存夠蓋房子的錢後再全部取出來。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錯,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應了他的那句詩,「春風得意馬蹄疾」。

  看什麼都順眼,包括那個自稱宮女的女人,如果那個女人能夠抱著一大堆錢送給他,那就更順眼了。

  …………

  東陽公主真的抱著一堆錢。

  李素來到河灘邊的時候,東陽公主已早早的在河邊等著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滿了錢,足有十來貫。

  遠遠看見李素走來,東陽公主露出很不滿的表情:「怎麼才來?」

  不知何時開始,她和李素就有了這種默契,每天午時後便獨自到這河灘邊坐一坐,嘴上從來沒約過,但是每到那個時辰,二人便各自在河灘邊相遇,坐著閒聊一番,沒有任何話題,完全天馬行空,想到什麼說什麼,說完了起身,連告別都懶得說,各自轉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樣相處,而且是純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淨。

  至少李素很享受這種感覺,她大概是自己來到這世上後,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個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純淨,似乎這種友誼完全超越了性別,誰都沒有別的心思,只是一對傾訴和被傾訴的朋友而已。

  在這個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獨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顯然,東陽公主這位朋友今日很客氣。

  李素老遠就看見這十貫銅錢在陽光下閃爍著金光,不由加快了腳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鎖定在這一堆錢上,至於旁邊這位穿著淡紫衽裙,頭上插著三支尋常鐵簪的絕色女子,李素卻看都沒看一眼。

  「太客氣了……」李素雙手輕撫著銅錢,動作輕柔得仿佛在撫摸的纖纖玉手,目光迷離地喃喃嘆道:「太客氣了,認識你這麼久,我還在奇怪為何你如此不識禮數,總也不給我送禮,原來一出手竟如此闊綽,太客氣了……」

  東陽公主想笑,卻使勁繃住,想想昨日他賣詩時的無恥嘴臉就生氣。

  「誰說這是送你的?昨日你說過什麼,還記得麼?」

  李素抬頭看她,剛剛目光全被十貫錢吸引住了,根本沒在意別的,直到此刻才正眼看她。

  很美,美若出塵仙子,更添了幾分聖潔清冷的氣質,像綻開在陽光下的冰山雪蓮,美麗得仿佛不屬於凡世。

  只不過……

  李素皺了皺眉,垂頭掙扎了許久,終於忍不住了,將手伸到她的發髻上,將中間固定的那支鐵簪抽走,塞到她手裡。

  迎著東陽公主愕然的目光,李素嘆道:「插兩支簪子或是插四支簪子都好,為何偏偏插三支?左邊一支,右邊一支,剩下的那支你不覺得很多余,很不對稱,很不工整麼?挺標致的小姑娘,腦袋搞得跟拜菩薩的香爐似的插滿了香,美在何處?」

  東陽公主:「…………」

  拔掉了那根多余的簪子,李素的心情頓時好了許多,展顏笑道:「好吧,說正事,昨日我說了什麼?」

  提起這事東陽公主就生氣,語氣不善地哼道:「昨日你不是說要賣詩嗎?我決定買了,這些錢算是我給你的,先作十貫錢的詩來聽聽。」

  李素高興壞了,這是大客戶啊,必須要給個批發價。

  當然,至於一個公主府小小宮女為何能拿出十貫錢這麼明顯的漏洞,李素決定很好心的不拆穿她了,顧客永遠是對的。

  真替小姑娘感到幸運,從古至今上哪找他這麼隨和的詩人?

  「十貫錢,可以買四首,不,三首詩了……」

  「三首就三首,快點作詩。」

  李素看著她那張似怒又似笑的面龐,心底忽然湧起幾分不安。

  第一次見她就知道此女身份不一般,賣詩給她沒問題,他跟錢沒仇,但是賣給她之後呢?她若拿出去宣揚一番,以這些詩作經典程度來說,怕是很快就會出名,而她的父親,卻很有可能是當今皇帝陛下李世民,這事很容易便露餡,那時李世民隨便一問,你一個莊戶家窮小子跟公主做這種買賣,是何居心?

  後果很嚴重,李素愛錢,但更愛生命。

  戀戀不舍地看了一眼這堆閃閃發光的錢,李素黯然嘆氣,然後神情忽然變得無比正義凜然。

  「這位姑娘,詩,是讀書人的高雅學問,怎麼能用來買賣呢?簡直是道德敗壞侮辱斯文,來,我要和你談談人生……」

  *

  李素回到家時走路一瘸一拐的。

  小姑娘看著文靜柔弱,出腳真不客氣。

  李道正沒在家,自從李世民賞了二十畝地後,李道正的心思便完全用在土地上了,沒日沒夜地在田邊轉悠,轉著轉著臉上便露出傻笑。

  說實話,李素很擔心老爹的精神狀態。

  李素走進院子便察覺家裡有人,探頭一看,原來是學堂的教書先生郭駑。

  「學生見過夫子。」李素趕緊行禮。

  誰知郭駑也朝他躬身一禮,這可嚇壞了李素,老師給學生行禮這是大逆不道。

  「夫子萬萬不可……」李素趕緊攙扶。

  郭駑直起身,神情很頹然:「我沒錢,但我還是想再請你作一首詩,這麼多天了,我一直很困惑,我不信你一個連村子都沒出過的孩子能作出流芳百世的好詩,我真的不信!這次我來命題,你再作一首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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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01:05 PM

第四十二章 畫眉深淺

        沒錢?沒錢怎作詩?

  嚴格說來,李素不是詩人,是商人,商人是以本求利的,而前世記得的那些詩就是他的貨,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貨,用一首少一首。

  理智提醒李素,這買賣不能干,太虧本了。

  郭駑的眼神很可憐,像路邊被遺棄的小狗,一雙被臉上肥肉擠得只剩一條縫的小眼睛水汪汪地看著他。

  李素不為所動,稍一心軟付出的可就是錢的代價。

  於是李素沉吟著開始措辭,盡量讓自己的拒絕顯得委婉一點,誠懇一點。

  「郭夫子,事到如今學生只好跟你說實話了,沒錯,你的想法很正確,那些詩……真不是我作的。」

  「啊?」郭駑呆住了。

  「對,真不是我作的,您剛來太平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村裡有位道士爺爺路過,見學生我生得伶俐可愛,便贈了我幾首詩……」

  「道……道士爺爺……」郭駑目光呆滯,深受打擊的模樣。

  「對,慈眉善目仙風道骨的道士爺爺……」李素說得很誠懇,又怕郭駑尋根問底去找那道士,索性給了他一個很圓滿的大結局:「這麼多年過去,那位道士爺爺一定羽化飛升,連渣都不剩了……」

  郭駑呆呆地看著李素,目光充滿了懷疑和失望,同時他也明白了,不論李素這番話是真是假,看來人家是真不想給他作詩了。

  「罷了,我走了……」郭駑失魂落魄地往外走,蕭瑟的背影令人憐憫動容。

  跨出院子的一刻,李素嘆息著開口了:「郭夫子,你……還是出個題吧。」

  郭駑轉身,驚喜地看著他。

  李素很想自扇耳光,他很痛恨自己心軟的毛病,而且他有預感,這個毛病很可能是讓他以後人生發不了財的最大阻礙。

  「我……出題?」

  李素恨完自己,連帶看著郭駑的目光都有些不善了:「你自己說過的,你來命題。」

  郭駑想了想,道:「此時你若是學子,意欲考取功名,而我是考官,你覺得寫一首怎樣的詩才能打動我呢?」

  李素翻著白眼:「我肯定交白卷。」

  「為何?」

  「因為我不想當官。」

  郭駑苦笑道:「我近日這般失魂落魄,實是心中郁郁不平,當年我也曾投過行卷,生平最得意的幾首詩送進權貴家,卻如石沉大海,杳無音訊,來到太平村學堂,卻見你一個十幾歲的娃子文采不凡,寫詩信手拈來,兩相比對,思來猶覺此生無趣……」

  李素明白了,自己的出現,給郭駑的打擊不小,以前還只是懷才不遇,如今他連自己究竟有沒有才都懷疑了,造孽啊……

  細細思索片刻,李素笑道:「夫子請隨學生進屋。」

  郭駑跟著李素走進簡陋的家中,堂屋正中擱著紙筆,李素研了幾下墨,毛筆蘸了墨汁,醞釀一番,終於落筆,邊寫邊道:「夫子若為考官,我若為學子,行卷之詩不妨如此作來……」

  在郭駑驚呆的目光注視下,李素筆走龍蛇,一首詩躍然紙上。

  有些顫抖的手捧起剛剛作出的新詩,郭駑神情愈發復雜,喃喃念道:「洞房昨日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

  看似一首閨情詩,裡面的深意卻最是耐人尋味,郭駑直直地盯著新詩,眼圈漸漸泛了紅。

  沒有投過行卷的人,永遠體會不到詩中的韻味,那種將行卷應試比喻成閨情,將主考官比喻成公婆,而應試學子比喻成出嫁新婦,不安,期待和小心翼翼的各種心情皆在詩中短短數十字裡。

  對郭駑這種行卷應試失敗過的人來說,這首詩遠比「花開堪折」更令他震撼,也更令他心酸難受。

  看著怔怔發呆的郭駑,李素嘆道:「這首詩便送予郭夫子了……」

  忍著心痛,李素百般不情願地補充道:「……免費。」

  郭駑渾身一顫,回過神來,泛紅的眼眶瞪著李素:「你不是說詩都是道士送你的嗎?為何又是信手拈來?」

  李素啊了一聲,道:「對啊,是過路的道士爺爺送我的,他每次路過都會送我一首詩……」

  「每……次?」

  李素氣定神閒地道:「對,每次,那位道士爺爺從咱們村一共路過了一百多次,那半年只看見他在村口來來去去了……」

  郭駑:「…………」

  李素仰著頭喃喃道:「路過了半年……這老道一定在太平村了一只小狐狸精。」

  ----

  郭駑離開李家時的心情很復雜。

  心酸,不甘,憤怒,還有幾分豁然。

  或許,自己命中注定進不了官場吧,很好笑,一個十五歲的孩子教育了他。

  只是這個孩子不像善類,每次給他的借口都像在糊弄他。

  出了李家沒多久,迎面便碰到了李素的父親李道正。

  李道正扛著一柄木鋤,帶著笑容慢悠悠地往家裡走,顯然心情很不錯,二十畝地一眼不見盡頭,待到秋收,地裡的糧食除了交給官府一部分,其余全是他的,美滴很。

  看到神情復雜的郭駑,李道正一楞,急忙放下鋤頭,一雙粗糙的大手使勁在衣角處搓了搓,然後恭恭敬敬地給郭駑行了一禮。

  教書先生雖然不是官職,但在村裡的地位卻是很高的,在鄉親們眼裡,郭駑是正經八百的學問人,又是學堂裡的夫子,見到學問人哪怕給他下跪亦不為過。

  郭駑自然也認得李道正,二人互相施禮,寒暄了幾句。

  一個是孩子的老師,一個是孩子的父親,說著說著,話題便引到李素身上去了。

  郭駑將李素剛剛作出的新詩拿給李道正看,李道正翻來覆去看不懂,郭駑只好一字一字念給他聽。

  李道正聽得一楞一楞的,咂摸著嘴道:「洞房昨日停紅燭……這是個啥意思嘛。」

  重重一拍大腿,李道正忽然大笑:「額知道咧,慫娃說話就十六,想娶婆姨咧!娶婆姨好啊,過一年就生娃,額要抱孫子咧。」

  郭駑苦笑連連:「這不是娶不娶婆姨的事……哎,李家當家的,您生了個好兒子啊,就剛寫的這首詩,拿去給權貴家投行卷,十有八九能當官呢,將來李素必能光宗耀祖啊。」

  李道正大吃一驚,指著郭駑手裡的詩,訥訥道:「這東西……能當官?」

  「能!」郭駑的回答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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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01:07 PM

第四十三章 李父投卷

  李道正不認字,他不知道一首詩的分量有多重。

  貞觀的科舉制度有點粗糙,朝廷取士十難取一,很大程度上需要靠權貴的舉薦才能進入朝堂,而當官是文人們千年不易的理想,於是每到春闈開科之時,無數舉人們蜂擁而上,將自己生平最得意的文章或詩賦投遞到權貴府上,若能得權貴青眼相看,被錄取為進士的成功率就高多了,這便是大唐最著名的「投行卷」。

  詩,可以用作行卷的敲門磚,郭駑說它能用來當官,所言不虛,只可惜說得不夠詳細。

  李道正雖然不明白投行卷的意義,卻也不是蠢笨之人,聽郭駑一說,心思頓時一動。

  「這詩既然能當官,為啥它在你手上咧?」

  郭駑笑道:「此詩李素送我了……」

  話沒說完,李道正臉色一變,出手如閃電般奪過郭駑手中的詩,折了幾下塞進自己懷裡,猶自朝郭駑強笑道:「小慫娃真不懂事,這等歪瓜裂棗般的字也敢拿出來獻丑,讓先生見笑了,回去我就抽死他……」

  郭駑目瞪口呆,然後苦笑搖頭,行了一禮道:「李素來日前程不可限量,當家的你要好生待他,莫使千裡馬臥食於駑馬之槽,蹉跎了光陰。」

  李道正聽不明白什麼千裡馬駑馬之類文縐縐的話,只是胡亂點點頭,然後問道:「先生說的投行卷……該往哪裡投?」

  「若長安城有相識的權貴官吏自是最好,若是不認識權貴官吏,禮部或吏部官衙亦可,不過……行卷之前,還須有個功名才行。」

  李道正連連搖頭:「不對,不對咧,我娃是有本事的,皇帝陛下都親自下過旨封他的官咧,只不過我娃不當給人治病的官,要當治民治軍的大官……先生你再教教我,這首詩咋念?」

  郭駑只好耐心把這首詩一字一字念給他聽,李道正記得很辛苦,磕磕巴巴花了小半個時辰,總算把這首詩背下來了。

  郭駑與他告辭離開後,李道正抬頭看看天色,時辰還早,呆立田埂邊站了一會兒,李道正粗糙的老臉忽然閃過一絲決然之色,轉身便往家中跑去。

  李素正在廚房裡生火做飯,見李道正回家,李素笑著道:「等一等就吃飯咧,今嘗個鮮,孩兒自創了一個吃法,名叫『油潑面』,馬上就……爹,爹你咋了麼?」

  李道正理都沒理他,徑自進了屋,從屋裡床榻下挖出一個罐子,咬咬牙從罐裡摳了百來文錢揣進懷裡,然後匆匆往外走,余光瞥見李素,李道正一肚子怒火,憤憤指了指他:「等著,回來我抽不死你,敗家玩意。」

  說完李道正飛快消失。

  李素傻眼看著這位風一樣的老男子匆匆來去,喃喃道:「我咋敗家了?難道剛才白送郭夫子一首詩的事被發現了?說來這首詩未收分文,果然是敗了家……」

  李素想著想著,臉上露出幾分愧然。

  ------

  李道正進了長安城。

  站在長安西面的延平門前,李道正神情有些茫然,看著值守城門的兩排威武軍士,李道正畏縮了片刻,終於還是咬牙挺胸走進了城門甬道。

  一路打聽一路問,李道正終於走到位於朱雀大街的吏部官衙。

  官衙門口站著兵丁,李道正離大門老遠站著,來回踱步躊躇。

  他是個沒見過世面的農戶,活著的三四十年裡一直為生存掙扎著,連進長安城的次數都屈指可數,然而此時此刻,他只是一位平凡的父親。

  迎面一輛馬車在官衙前停下,裡面走出一位穿著六品深綠官服的員外郎。

  李道正猶豫片刻,咬牙走上前,離那位員外郎尚距數丈時,忽然撲通一聲跪倒,雙手高舉起李素的那首詩。

  員外郎有點意外,不過態度還是很和藹的,揮揮手令軍士將李道正扶起,道:「這位鄉親,若是告狀,可去縣衙,此處是吏部大堂,不管百姓狀事。」

  李道正搖搖頭:「不告狀咧,給我家娃投行卷,問過村裡先生了,說吏部管這事。」

  員外郎愈發意外,問道:「令郎是今科舉子?參加過今年春闈科舉麼?」

  「科舉……」李道正直了眼,郭駑的那番話他根本沒聽懂,所謂投行卷還得有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參加科舉,時下大唐科舉采用的是不糊名考卷,為了增加錄取進士的成功率,於是舉子們紛紛把自己生平最得意之作拿出來,投進權貴或官府,或是在長安城內大肆宣揚自己的作品,達到揚名立萬的目的,考官在閱卷取士時自然會將這些考場外的因素加入評分的標准裡。

  再說,投行卷也是有規矩的,不是見著一個穿官服的人就能投,要考慮對方的身份,官職,地位,投到哪位府上,他就是這位權貴門下的黨系,從此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這可是關乎前程性命的選擇。

  李道正問郭駑的時候,郭駑根本沒想到李道正會干出這等事,解釋的時候也只是含糊幾句,一帶而過。

  看著李道正糊涂的樣子,員外郎不由苦笑:「令郎連科舉都未參加,投行卷有何用?這位鄉親,回去吧,叫令郎多讀書,日後考取了舉人功名,再來長安便是。」

  李道正急得老臉通紅,也不管面前的是六品大官,執拗地道:「你看一眼麼,看一眼麼,我家娃寫的詩好滴很,將來他要當大官的,我娃是有本事的,你看一眼麼……」

  員外郎不再理他了,搖搖頭往官衙內走去。

  李道正大急,連忙快步跟上,卻被值衛官衙的軍士攔下,兩名軍士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外一推,李道正踉蹌幾步,仰面倒在地上。

  人倒了,手裡的紙還高高舉著,生怕沾了塵土,看著員外郎遠去的背影,李道正的喊聲帶著哭腔。

  「你看一眼麼,我家娃有本事的,看一眼麼……」

  官衙前不停有行人來往,人人皆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李道正坐在地上,怔怔看著手裡的詩,一輩子沒流過淚的他此刻卻潸然淚下,哽咽道:「我家的娃真是有本事的,這是他寫的詩,學堂的先生都說寫得好,他真是有本事的,以後會有大好前程的,你們咋不看一眼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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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清 發表於 2015-4-4 01:09 PM

第四十四章 行宮遇刺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個朴實的農戶漢子,從來沒有如此脆弱的時候。

  自己的一輩子就這樣了,本分守著這塊地,靜靜地老去,靜靜地湮沒於塵埃。

  可兒子不一樣,他才十五歲,若是兒子沒本事倒也認了,將來自己老去,把地傳給他,一代又一代,後輩裡終歸有個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門楣。

  然而兒子是有真本事的,盡管這本事從何而來並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擺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簡單,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認。

  無盡的不甘和委屈湧上心頭,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顧周圍行人好奇的目光,一邊發著呆,一邊抽泣哽咽。

  不知過了多久,李道正終於站起身,拍了拍身後的塵土,使勁吸了一下鼻子,仰頭看著天,長嘆一口氣,小心翼翼地將兒子寫的詩收起來,塞進懷裡,如同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安靜地離開。

  夕陽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暉將他的身影拖長,影子筆直得像一支寧折不彎的鋼槍。

  …………

  回到家已是夜裡,李道正推開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勁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裡古板沉悶的模樣。

  李素坐在堂屋裡發呆,桌上的油燈搖曳不定,時而炸開一朵昏黃的燈花。

  李道正推門進來,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搖搖頭,注視著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兒子,難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撫了撫他的頭頂。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著他。

  許久,李道正從懷裡緩緩掏出兒子寫的詩,懷裡揣久了,紙顯得有些皺,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皺褶,遞給李素。

  「娃啊……」李道正嘆息,仿佛想嘆盡一生的悲苦:「要爭氣咧,一定要為自己爭口氣。」

  李素捧著自己寫的詩,看著疲態畢露的父親,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搖搖頭,笑了兩聲:「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學堂做學問咧。」

  說完李道正往房內走去。

  李素定定看著父親的背影,一種莫名的心酸湧上心頭,忽然道:「爹,以後一定能過上好日子的。」

  「瓜慫。」屋內傳來李道正的笑罵。

  *

  過上好日子當然要有錢,錢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標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麼衡量的,至少這是李素的標准。

  掰著手指,數著日子,城裡文房店差不多該結算帳款了,首先把大房子蓋起來,至於家裡的家具,李素早就畫好了圖紙,只等大房子蓋好再請村裡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鄉下地方蓋個房子花不了多少錢,七八貫的樣子便很好了,只不過如何解釋房款來源是個大問題,李道正若看到這麼一大筆錢從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應不會是喜極而泣,而是牽著兒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灘邊,東陽公主早早來了,百無聊賴地坐在石塊上,看著天邊的雲彩發呆。

  李素遠遠看著她的模樣,笑了。

  他也喜歡發呆,對發呆的人總有著莫名其妙的好感,他總認為一個人有閒暇時若能毫無防備地發一陣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麼這個人一定不是壞人。

  愛笑的女人運氣特別好,其實發呆也是。

  李素也在東陽公主身邊找了一塊平整的石頭,先用手擦去石頭上的灰塵,然後又跑到河邊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細,做完了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來。

  東陽公主很無語地看著他的舉動,想笑,又覺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彎成了月牙兒。

  這個……斯文敗類,居然比她這個金枝玉葉的公主還愛干淨,而且……為何就是看不慣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對稱,要工整才合意?

  「不錯,今只戴了兩支簪子,看起來順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內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誇獎很直白,至少這個年代的人不會這麼不含蓄。

  東陽公主俏臉悄然染上了紅暈,卻使勁板起臉,讓自己看起來很不滿。

  「今日本來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門前忘記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給你看。」

  頓了頓,東陽公主瞪著他:「你剛才說今日才看我順眼,難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順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話怎能這麼說?以前當然也看你順眼的,特別是那天下午……」

  東陽公主喜滋滋地問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著十貫錢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閃瞎了,你整個人仿佛散出萬道金光,跟西天如來似的,當時我差點向你跪拜了……」

  東陽公主笑容凝固,俏臉漸漸黑了:「李素你這個斯文敗類,還可以更無恥點麼?你當時想跪拜的是我還是那十貫錢?」

  「不要在意那些細節……」

  …………

  …………

  二人風輕雲淡閒聊之時,長安城外卻發生了一件震驚全城的大事。

  長安城西北二百余裡的九成行宮內,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結社率」,名字很怪異,從姓氏可以看得出來,此人是突厥人。

  說到這個名字,不得不說說他的哥哥,阿史那結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缽苾,曾經的東/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間,東/突厥正是風光之時,幾大部落時常結兵一處,入侵大唐境內殺人放火搶糧搶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當屬頡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兩支。

  武德七年,頡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們又來了,帶著滿滿的惡意。這次大唐皇帝李淵不樂意了,因為這兩大部落已打進了關中腹地五隴阪,李淵雖然剛剛建國才七年,無論國力還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這一次也不得不龍顏大怒。

  這是不把皇帝當干部啊,怎麼辦?揍他!

  於是李淵下旨,秦王李世民領兵於五隴阪抵御突厥兵鋒。

  李世民是個很不錯的將才,領著大軍剛剛到達五隴阪,與突厥人遙遙對峙,然後他便做了一件讓人忍不住為他的機智點贊的事。

  他二話不說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結為異姓兄弟。

  突利可汗樂壞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陣前反水,背叛了頡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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