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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201134 發表於 2010-4-10 05:57 PM

房屋租賃相關問題

請問一下~一些問題
1.出租房屋至法院公証是否即失去自用住宅權益?
因為我家透天有3樓,房客只租1.2樓

2.如要恢復自用住宅須等多久?
我知道不定期租約要收回房屋要符合以下條件:
(1)房東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2)房客違反民法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3)房客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4)房客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5)房客違反租賃契約時。
(6)房客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一般要恢復住宅要符合什麼?

3.房屋稅會增多少?

4.如果房東和租方用同一住址是否會失去自用住宅權益?

先謝謝高手的人回答~...<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wlgln 發表於 2010-4-11 11:17 PM

我以我清楚的來說,
一般住家用和非住非營的在稅單上面就有寫,
1.2%          2%
除了房屋稅之外還有11月的地價稅
0.2%          1%

要申請自用住宅,
你只要帶著權狀+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
到當地的稅捐處,服務台人員就會辦理,手續很簡便,
只要填一張自用稅率申請書,再把文件給他們影印,
事後,稅務員會到你家現堪使用情況,
只要能符合自住且又無營業,
稅捐處就會把你的房屋稅單就會改為[住家]稅率.
但是以你的情況,
又在法院公證....
可能很難,
不過我建議你打電話過去問,
他們都蠻願意回答問題的!!!...<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0918201134 發表於 2010-4-12 09:46 PM

我以我清楚的來說,
一般住家用和非住非營的在稅單上面就有寫,
1.2%          2%
除了房屋稅之外還有11月 ...
wlgln 發表於 2010-4-11 11:17 PM http://eyny.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了解了~謝謝
我也查過一些資料..
只要公證過,幾乎都走合約與契約的內容

wlgln 發表於 2010-4-14 02:04 PM

回復 3# 0918201134

我有再查過資料,
關於房屋稅如果使用情形有分為自用與非自用的話,
可以依比例報稅,
但若是非自用面積小於1/6以1/6計算,
所以您可以分為2個稅率來處理,
不過詳情還是請您洽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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