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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問題
這是上一輩的事了,因為家裡的一些事情要整理家中財物狀況才發現有一個人老爸瞞著老媽借了他一筆錢
過了很久了,對方都沒還後來居然也就這樣沒聯絡了
雖然當初借款有留下借據什麼的,但是好像聽說過太久都沒有去要,就會直接不能再追債?
不知道有人遇過類似這種事嗎?還追得回來嗎?
<div></div> 本帖最後由 pavabaca 於 2021-7-21 06:09 PM 編輯
我記得一般的借貸債務追訴期是15年
如果你還沒超過15年又想要拿回這筆錢
如果有辦法連絡到對方是最好
如果聯絡不到對方(EX:對方換電話號碼)
可以憑借據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也就是強制執行)
法院會發公文給對方 如果對方20日內沒有異議
那公權力就會介入 藉由扣押對方的不動產或是銀行戶頭來償還債務
我的建議是 你先連絡對方
看看對方的還錢意願
如果對方態度好 就約一個時間還錢
如果對方皮皮依然不還錢 那就直接申請強制執行比較快
不過不知道對方借了多少?如果金額很大(幾十萬以上)
那你去申請沒問題
如果只是借幾百幾千 那還是算了 畢竟你申請強制執行也要錢...<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要看債務追溯期到了沒
如果到了就很難了
如果還沒,你也不知道怎麼去追債
可以去找律師幫忙,我家的類似的事是找台中盛惠事務所處理
後來就順順的弄好了
也很有耐心回答我們各種笨問題
所以滿建議你去找律師幫忙,可以省很多事 既然有借據,那只要在法律追溯期內就可以向法院提強制執行 找銀行債務協商或聲請破產<br><br><br><br><br><div></div> 這也要看運氣,
過了15年是罹於時效,但債權仍在,對方如果仍給付給你,並非不當得利
有時候如果對方法律知識不足,而你可以講過一些話唬過他或者把問題複雜化迷惑她的話,對方如果傻傻還錢這並無詐欺等問題
有借據最好,就怕只是口頭契約,又已經過了這麼久了。 對法院來說,只要你主張有借款債權,都可以跟對方請求。
但法院會看有沒有證人的證詞、書面借據或其他證據證明當時真的有借款。
對方也可能主張超過清償期15年以後才請求返還,他依法可以拒絕,但不影響你提告。
具體法院會不會判對方還錢還是要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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